百校汇竞竞我所爱
先锋
艺术
青年文学
致作者初遇之际,你识得我,我却认不得你,我的名字取自你的沧海一粟,渺渺而已,那时懵懂无知,见识不到你那瘦弱身躯所承载的磅礴力量,只是一遍又一遍重复枯燥乏味的文字,从未领悟其真实意味。你是多变的,或柔情似水,或荒谬不羁,或刚正不阿,或振奋人心......你如千面美人般让人流连忘返,食髓知味。性格多变的你时而如江南美人般温润柔情,时而似北方佳人绝世独立,美人似谜,总牵引着我的心,去探寻她的奇妙。你之与我,是什么?那大概是爱吧!我爱你吗?我想是的,不止于现在,将来,往后,一生都将是。这便是文学。01
老珠的肩膀
小镇的老街,两边开满了样式各异的门店,早市时总会有小摊贩在街边叫卖,不繁华却又不失热闹。“老人家真是了不得,骑这么远的路,后面还载着个小妞。”“奶奶都是最疼孙子的。”“这小妞怪可怜的,没了个妈照顾。”“咱给她打个折扣哩。”......一个皮肤白皱腰背微驼的老人骑着一辆电瓶车缓缓地行驶在路上,沟壑纵横、关节瘦小的双手轻轻地扭动着车把手,后面还载着个小女孩。小女孩紧紧地搂着老人,老人宽厚的肩膀挡住了小女孩面前的风景,但没关系,她喜欢这种安全感。小女孩就是我。老人,是我的奶奶——老珠。小学四年级,老刘(父亲)和老杨(母亲)闹离婚,事情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老珠总是跟我说事情会有好转,可兜兜转转一大圈,母亲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们。从那以后,老珠的肩膀成了我的依靠。老珠是个要强的人。从小事事都必须在她安排下按部就班,老杨这一走打破了家中往日的宁静,刚开始老珠总是反反复复地失眠。但她是历经过磕磕绊绊的人,从未对生活低过头。小时候因为家里穷只能担负起她小学的学费,为了克服在社会上学知识有所局限这一困难,她一直偷偷跑到夜校里上课,后来无论是在社区单位还是国营工厂里,她都作为“知识分子”受到主任重用。这么多年来她早就可以熟练地驾驭各种家务事,轻活重活对她来说都不过是小菜一碟,也正因如此,她的肩膀落下了酸痛的毛病。她每日都早早起床准备好一顿菜式丰富的早餐,从未缺席过我的任何一顿“早餐典礼”。“一日之计在于晨,一顿好的早餐是一天的开始。”她这么说。五六岁时我很喜欢赖床,老珠总是会背着我到家后边的集市看鸭子。我趴在老珠的背上,两只细嫩的手臂环抱着她,合拢在她的脖下。老珠两只手托着我的双腿,一个台阶接着一个台阶,晃晃荡荡地下了楼。我把下巴靠在她的肩膀上,在她的背后任性地撒着娇。就这样,老珠背着我悠哉悠哉地走到了集市里。老杨离开家以后,老刘一头忙着打理事业,一头忙着照顾我,难免会兼顾不过来。男人大多都比较粗枝大叶,但孩子身体长高长大的速度有时又快得惊人。我的睡衣尺寸变得越来越不合身,紧得挤出了肉,经常露出半个肚脐眼儿在衣服外。老珠发现以后,马上给我穿上防晒衣,戴上小帽子,骑着家里的电瓶车,载着我到镇上最好的童装店。还记得那会儿是夏季最炎热的几天,汗水湿透了她的后背。我躲在她的肩膀后面,露出眼睛注视着前方的大太阳。老珠的背好似一棵大树,帮我挡住了烈日。从家到店里要骑上半个小时,那天到店以后,我买了自己最喜欢的卡通睡衣,上面有百变小樱的图案。小学六年级那段时间,我迎来了自己的叛逆期。不用功读书,总是喜欢骑着大单车到处乱跑,晒得黝黑黝黑的,瘦得像只猴子。那会儿我成了班里老师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