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第一财经日报》3月1日刊发的专栏文章中介绍,日本介护保险要求被保险者从40岁起支付,而且终生支付,等到满65岁之后才可以开始使用。
支付25年保费后,被保险者退休了,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感觉自己洗衣做饭、打扫房屋,特别是爬楼梯都越来越吃力,一直小心翼翼,但伤筋动骨的小事故还是越来越多。有健康调查显示,刚刚退休的日本男士中有75%以上称感觉自己的脾气变坏,家庭矛盾激增,居家很郁闷。这是众多退休族面临的真实状况和家庭问题。
这时,是不是就可以自己联系可提供到宅护理的服务中心,要求安排介护士到自己家里帮忙呢?答案是否定的。每位被保险者都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申请和认定过程(一般大约需要1个月左右)才能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开始使用介护保险,能享受多少时间的介护服务,保险给赔付多少费用。
介护法的确规定,满65岁的人有资格开始使用介护保险,但是想要使用介护保险者必须出具医生的诊断书(或者其他医学证明),证明其达到了要介护或者要支援的程度,并且需要向自己辖区的管理所提出《要介护认定》申请,经过二次判定(即审查)后,还要等到通过了辖区的介护给付费审查会认定,并取得了《要介护认定》或《要支援认定》之后才能开始使用介护保险,也就是被认定可以获得介护费用的赔付。
申请要介护认定是一个怎样的流程呢?在介护保险的被保险人提交了《要介护认定》申请书、保险证和医生诊断书等全部证明材料之后,由其所在辖区管理所的担当者执行第一次审查,就是做基本的情况确认,包括医生诊断书和到申请人家中访问等,然后会转交给同一辖区的介护给付费审查委员做第二次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所需要的介护服务或者支援服务的程度、内容和时间,从而确定要介护或要支援的级别,最后出具《要介护认定》或《要支援认定》给申请人。
要介护认定审查的内容主要覆盖五个方面,包括身体机能和起居动作;生活机能;认知机能;精神和行动障碍;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这个审查会不仅审查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而且综合考量申请人的精神负担、家庭结构以及经济状况,也就是支付能力,因为介护保险并不支付介护费用的全额,使用人需要自付一部分。
这份认定书很重要,因为它会写清楚被保险人能够使用的哪些服务是可以由保险支付的,年度限额是多少,自费部分的比例等。一般老年人的衰老程度肯定会随着年龄而加剧,在一段时间或数年之后,被保险者的健康状况恶化,或者经济状况改变了怎么办?那么需要申请更新认定以提高介护级别,或者更换养老院等。
这个申请过程还是比较麻烦的,行动不便的或者不愿意跑去管理所的申请人可以先联系辖区管理所,要求指定一位介护支援专门员,一般被简称为介护经理(这是一个专门职业,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获得证书后才能持证上岗),这位介护经理可以代为申请《要介护认定》,而且会在之后负责这位申请人的全部与介护相关的所有事务。这位介护经理其实就是介护保险官方的代表,在中间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并且一般介护经理会同被保险者终生联系,所以维护良好的关系很重要。除非是极度不满或者产生了矛盾,一般情况下,人们不会要求更换自己的介护经理。
介护保险将需要介护的程度细分为1到5级,要支援的程度分为1到2级,级别越高就是需要介护服务的程度越高,保险赔付的比例也越高。这个分级主要是将介护保险赔付的费用也同样细分,从而更准确地确定每位被保险者所能够享受的服务、赔付费和自付费用。
那么介护保险到底给赔付多少介护费用呢?这个费用也是数年调整一次的,目前执行的赔付标准是(每月的上限):1级:日元(约合元人民币);2级:日元(约合元);3级:日元(约合元);4级:日元(约合元);5级:日元(约合元)。要支援1级:日元;2级日元。每日的赔付总金额上限是日元,超出的部分需要使用者自付。这个分级制度很复杂,所以介护保险法要求通过二次判定审查,和具有专业医疗或护理知识的人员负责审查和定级,由介护经理负责执行。但是在实际推行介护保险的过程中,定级仍然是产生矛盾最多的地方之一。
40岁到64岁之间的2号保险者交了保费,就不能使用介护保险吗?也不是,只是有规定,必须是患有由衰老引起的16种疾病之一才能得到赔付。这16种疾病包括:初老期有关的认知症;脑血管疾病;筋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帕金森症(或与其相关的病症);脊髓小脑的病变;多系统萎缩症;糖尿病的综合征(肾病、网膜症、神经障碍);闭塞性动脉硬化症;慢性闭塞性肺病;变形性关节病(两侧膝关节病,或者股关节的显著变形引起的病症);类风湿关节炎;后纵韧带骨化症;脊柱管狭窄症;骨折引起的骨质疏松症;早老症;癌症末期。
(作者系日本养老产业专家、阳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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