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女儿5岁上幼儿园了,半年学费元,因为学校考虑到她是低保户只收了多,但对于小潘来说,仍然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但令小潘难过的是,自年后,丈夫就再没给过自己生活费,一分钱都没有,父亲也想去找女婿小汪,但是每次小汪总是避而不见。
小潘说,在自己身体好的时候,丈夫小汪也是不太关心自己的,经常自己抱着个手机在那边玩,玩累了想睡觉就睡了,也不会跟自己多说话。现在自己住在父亲这里,小汪更是不闻不问。小潘的父亲已经年迈,除了要帮小潘接送小女儿上下幼儿园,还要照顾娘俩的日常生活。小潘住在5楼,父亲每次买了生活用品,都只能是放在吊篮里,让小潘拉上去。小潘残疾了,丈夫小汪想离婚,也不是当着小潘的面亲口说的,而是向当地建德大洋镇的司法所提了要求。而小潘对丈夫也是寒了心,想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两个人胶着的问题就在于离婚后小女儿的抚养费。
小潘说,上次离婚协议拟好了,丈夫说抚养费只肯出元一个月。但是这笔钱小女儿学费付完后所剩无几,小潘希望丈夫能不能往上提一提,丈夫小汪当场就甩下了一句话:你想要钱一分都没有。而和事佬建议小潘,先不要下离婚的结论。像小潘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准离婚的,或是延迟离婚的。和事佬的想法是,如果晚一些离婚,那么的1月1号以后的《民法典》里面这些规定,对小潘是有利的:明年施行的《民法典》中规定,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和事佬电话联系上了丈夫小汪,对于抚养费的问题,小汪解释,因为自己只有年底能拿到一年4万的工资,平时是没收入的。加上之前撞伤了人,背上了20万元的债务,还答应了每年给小潘元的生活费,所以给小女儿的抚养费只能是一个月,不能再多了。小女儿现在五岁了,但是体重比其他同龄的孩子却要轻很多,小潘想要元每月的抚养费,丈夫小汪却一口咬定元。之后又谈到小女儿学费是否一人一半的问题,双方也是僵持不下。最后在和事佬的劝导下,丈夫小汪答应,等把欠小潘的四万块钱还完了以后,再把孩子生活费提上来,到时候按照自己的能力再提高。而这也将作为附加条件,加在之前签的离婚协议里。截止到发稿,小潘跟记者说,丈夫小汪的生活费抚养费,还是一分钱都没到。对此,《和事佬》栏目也将持续跟进,帮助小潘拿到应得的生活费。小编有话说:
小潘的遭遇的确可怜,如果丈夫小汪所说属实,那么在有限的经济条件下,他能支出的抚养费也十分有限,这看似进入了一个无解的环套。
但是倘若当初两人不要生下小女儿,那么小潘的身体状态是不是不会这么糟,而经济也不会这么捉襟见肘。
还有在文中只是偶尔被提起的大女儿,在成长过程中缺少父亲母亲关爱和照顾,对孩子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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