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发布澄清公告
称骨料来自专业骨粒供应商
凤凰财经讯
青海明胶4月25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21世纪《青海明胶被曝废品站收购骨头
污染严重屡遭投诉》报道中的青海明胶从废品站收购骨头和污染久拖不决两传闻不属实。公司股票将于26日复牌。青海明胶称,公司生产所用骨料均为向专业骨粒供应商所采购的骨粒,并非向废品站收购骨头,公司还制定了详细的《骨粒验收质量标准》,对供应商进行了慎重的筛选和严格的检验,验收标准包括十多个外观指标和理化指标,上述程序保证了合格骨粒才能进入明胶的生产体系。青海明胶表示,21世纪报道中采用公司骨料采购数据和推理过程存在不当:①报道所称“到了2011年,青海明胶的年产能已经高达6000吨,按照每吨需要8吨原材料计算,青海明胶每年需要采购的动物骨头高达4.8万吨左右。”该处推测公司的单耗和产量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目前生产每吨明胶所耗用骨粒为7吨左右,2011年生产明胶5000吨左右;②报道称“公司2011年报则显示,其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仅为21.87%。”该处引用的供应商比例为包含了公司药品销售业务的供应商比例,并非为明胶业务供应商比例。2011年公司明胶业务前五大骨粒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骨粒采购总额的比例为72.8%,分别为兰州迈拓时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西安万金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沧州开发区正昌生物有限公司、洛阳市老城区牧星骨粉厂和中荷(平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计金额为6226万元。青海明胶同样否认了污染久拖不决的报道,指出最近三年,公司生产过程中曾出现因污水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形,目前已经解决,并非文中所称“久拖不决的报2009-2011年来,青海明胶公司因环保问题5次遭西宁环保局的处罚,主要原因是由于子公司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2011年中处于新增1500吨明胶项目产能释放过程,因环保设施设计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能力存在差异,造成排放超标和异味产生,从而引起居民投诉,相关处罚情况已相关年报中披露。公告称,公司2009年至今累计环保投入超过1500万元,在环保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并新建了污水处理站,新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是原来的2倍,2011年7月15日开始正常运行,使得环保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目前,新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良好,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从源头上解决了异味问题。2012年1月13日,西宁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报告表明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二级排放标准。针对报道中的“明胶厂的土地使用权以成品包装车间的名义取得,但之后却在没有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公司明胶项目整体选址和环保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该项目2006年已取得土地证【青生国用(2006)第49号】和排污许可证【青环污证(08号)】。报道中称青海明胶“官司输后,法院强制从银行账户中划转的罚款。”,公告回应环保罚款均为公司缴纳,并不存在法律诉讼和强制执行。而昨日青海省食药监局也在站发布公告称,已对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并对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0批(次)明胶进行了监督抽样。经检验,全部符合国家规定。在公告的最后,青海明胶声明称对于发表不当言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媒体和个人,公司将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同时公司股票将于26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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