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王新昌实习生李一帆
郑州一老旧小区7层门口的铁梯子竟是“电”梯,郑州一小伙不幸触电身亡,朋友拉他时也中电受伤。谁该为此事承担责任?
6月28日上午10时,该案在郑州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从目前来看,该起触电身亡事件,毫无疑问与小区老旧、电线破露及安装不规范有脱不了的干系,但谁该为此承担责任却出现纷争。庭审现场,被告都不希望自己承担责任,甚至有被告连庭审都没参加。
这起触电身亡事件发生在今年清明小长假第二天(4月6日),郑州市*河路93号院1号楼2单元7层西户,一部“带电”的铁质梯子,将租户小赵电击身亡。
小赵年出生,父亲因脑萎缩卧床多年,家里还有个年仅10岁的妹妹,刚成年的小赵算是家里的顶梁柱。事发后,他的母亲和奶奶赶来处理后事。
谁该为小赵的死承担责任?由于业主、物业、电力公司均不愿承担责任,小赵的家人在律师建议下,将电力公司、房东刘某、房屋中介、物业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金水法院6月28日上午开庭审理了该案。
小赵家人向四家被告提出各项赔偿共计.13元。四被告中仅房东刘某及中介公司出席了庭审,而另两家被告电力公司和物业公司并没出庭。
其中,被告刘某的律师认为,门口铁质梯子的电并非出自刘某的房子,刘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审理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点评
大河法律援助团认为,过去的老房子,很多布线采用的是“串联式”,“串联式”的线路大多未安装分解装置,线路直接入户到墙内。一旦出现故障,很难寻找到故障点。事发楼房也未安装漏电保护器。一系列的不安全因素导致悲剧发生,让刚踏入社会的小赵搭上了年轻生命。
从案件来看,电力公司和物业公司缺席,也不影响案件合法、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