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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少钱,你可以出卖亲情我采访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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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年秋天,我想弄清楚一个看似“不成问题的问题”的答案。于是开始了对超过人的街头采访,历时整整一个星期。我带着疑惑与渴望,穿梭于城市的商场、超市、市场、公园、学校、企业、工地、农田……只为寻求一个答案:“为多少钱,你可以把亲人送进监狱?”视频:《你会为了金钱出卖亲情吗?》采访并没有想象的顺利,很多人认为我疯了。神经病吧!给多少钱啊?有的人见到有采访,会立即默默地走开,不想“多管闲事”;有的则遮挡面部,拒绝回答;更有的人无视我的存在。我也遭遇了一些人的冷嘲热讽、白眼、轰赶,甚至谩骂……但没有停止追寻的脚步,直到这个“答案”露出雏形——90%以上的人说“亲情胜于金钱。不会为了获得一笔不菲的金钱或利益,而把亲人送进监狱。”

然而,在黑龙江省依兰县,有这样一个弟弟:他的名字是李某滨,原为依兰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为了“图财”,几次对年近古稀的亲姐李秀珍勒索钱财不成,就利用对当地司法环境了如指掌的优势,把家庭经济纠纷立成了刑事案件,并四处扬言:谁给李秀珍取保,就告谁。

使年迈又重病在身的亲姐本该取保而不能取保。导致亲姐李秀珍在看守所处境凄惨——

三次疾病复发昏厥、被管教限制去厕所而拉到了裤子里、为上厕所多次给管教下跪……

对常人来说,亲情重于金钱,而对李国滨来说,亲情和金钱相比“分文不值”。

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大多数人都能给予热情的反馈。他们是业务员、外卖员、公务员、物业服务人员、环卫工人、小商贩、教师、私家车主、货运司机、巴士司机、企业经营者、农民、退休职工……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多少钱也出卖不了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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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街附近的一个物业小区内,一名工作人员在回答是否会为了金钱而把亲人送进监狱的问题时,玩笑道:“那得看多少钱”。在我持续追问“您觉得给多少钱您会这么做”的情况下,他又答复说:再多钱也买不到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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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松江路上,附近小超市的一名老板坚定地告诉我:钱是好东西,但丧良心的钱不能要。在机车厂早市,一个街边正在露天下吃盒饭的小贩告诉记者,金钱对他很重要,但当我继续提问是否会为了金钱而背叛亲人、甚至是把亲人送进监狱的时候,他同样给了我坚定的答案:那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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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人们普遍认为金钱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但是被问道“是否会为金钱出卖亲情”时,他们还是会坚定地表示“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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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且不管这样的回答是否是人们的内心真意,或者在现实中他们是否会言行一致,他们的回答至少表明一点:在我国民间社会,“不能为钱出卖亲情”依然是被普遍认可的朴素正义。

在依兰李秀珍案中,更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李秀珍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李某滨的事情,反而对他充满了溺爱。李秀珍呵护弟弟一辈子,到老了,不能再帮弟弟了。

亲弟弟为了抢夺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狠心把71岁亲姐姐送进监狱,不仅图财,还要害命。

李某滨还曾扬言“信不信我把白的说成黑的”,他也真的做到了。他用一堆假证据,在恶人同盟的帮助下,一路乱咬,突破各个执法环节,通过虚构事实,编造故事,终于把“好人搞成了坏人”。

能把这些手段用在亲姐姐身上,如此恶*,实属罕见。

在我国古代,“亲情”则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亲情不只是封建宗法制得以维系的基础,也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古代刑法中规定“容隐”制度,“亲亲得相守匿”,说的就是“如果至亲犯罪,包庇也不为罪”。同理,如果对至亲的人犯罪,是“十恶”,要罪加一等。现代社会,早已瓦解了封建制度,法律也不再对“出卖亲情”的犯罪有特殊要求。以“出卖亲情来换取金钱”这种违背人伦破坏秩序的行为,无法受到制裁。

如果亲弟弟为钱把不惜残害亲姐,在古代早就会因触犯十恶,被判处“凌迟”、“剐刑”或“五马分尸”。

可依兰县的李某滨,在惨无人道地陷害亲姐之后,至今逍遥法外。

更因其对当地司法系统了如指掌以及为人以做事“无底线”声名在外,并与井茶范某某达成利益联盟,而得到司法机关纵容。

也就是说,像李某滨这样一个恶贯满盈的人,连道德谴责也不会遭受,因为道德谴责只对有道德的人有用,对没有道德的人来说,就是空气。但如果社会放纵这样一个恶人,任其逍遥法外,那其他人将人人自危,每个人的安全都将很难保证。如果一名姐姐,用一生无私关心帮助弟弟的成长,但换回来的却是弟弟无止境的索取和疯狂的报复。那就只能说,这是社会的悲哀。现代社会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惩罚“出卖亲情换取金钱“的恶人,但还是希望,法律能够发挥作用。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让无罪的人不再受难,让诬告陷害的人受到惩罚。让善报与恶报各归其位。李秀珍案时间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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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滨向姐姐要股份

年李国滨发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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